脊髓损伤康复在早期即应开始。
在受伤后有两种情况:一是需手术治疗,一是保守治疗(也就是不手术治疗)。只要病情稳定、无其他合并损伤,康复即应开始。当然早期活动是不允许范围太大,更不应影响手术效果。应主要是活动身体各个关节,保持关节正常活动度,每日活动2~3次,每个关节活动应不少于1分钟。另外,在医生允许情况下,在护士指导下进行体位更换,也就是定时翻身,防止压疮,一般2小时一次,突出骨部分(如肩胛骨、足跟、后背部、骶尾部、双肢部)加软垫垫起,注意大小便排出通畅,注意体温变化,注意安慰病人,改善病人心理,有什么异常变化及时通知医生、护士,注意伙食的营养,定时饮水。如果早期康复做得好,会为今后进行全面康复训练创造良好基础。
康复的目的有以下几个方面:
1、预防和积极治疗各种并发症。
2、进行功能锻炼和物理治疗,改善残存的肌力和关节活动度,尤其是上肢和背部肌力的增强更为重要。另外要训练病人身体平衡和协调作用以及使用各种辅助装置(如助行器、拐杖、自助具、下肢支具等)。
3、改善病人心理状况。
4、在生活自理的前提下进行职业康复,掌握一门生活技能,为进行正常社会活动做准备。
5、重返家庭和社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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